1)采购需求: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各下属净化水厂的污泥、废水、噪声进行第三方检测。
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时间起至2023年6月30日。
出现以下任一一种情形的,即视为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1)合同期内已达到各自预算金额;
(2)本项目合同期限已达到。
3)子包数量:1个。
4)服务区域: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各下属净化水厂,分别福明净化水厂、长丰净化水厂、新周净化水厂、岚山净化水厂、栎社净化水厂。
5)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其中福明净化水厂3万,长丰净化水厂7.5万,新周净化水厂5万,岚山净化水厂9.5万,栎社净化水厂3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附表中包含招标需求中所列污泥、废水、噪声等相关指标的检测范围(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标注招标需求中所列指标)。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6日9:00至2022年6月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6.1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6.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6.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市城管局旁)。逾期送达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华亿体育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亿体育
联系人:周旭东、陈文昌、吴瑾婷
联系电话:0574-87284375
传真:0574-87680182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19楼19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