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涨浦景苑小区品质提升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2〕2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华亿体育 ,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财政安排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73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暂定1533.96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小区内总建筑面积约 20.38 万平方米,主要由 17 幢 14 层-21 层的高层住宅组成,总户数约 1653户。本次改造楼栋为 4 幢(第 18-19 号楼、47 号楼、56 号楼、65号楼)。拟采用真石漆改造 4 幢楼的外墙、屋面和零星维修,并对地下室地坪进行改造等,建设地点:涨浦景苑小区内第 18-19 号楼、47 号楼、56号楼、65 号楼。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现场管理、资料档案管理、验收移交、协助财务工作、项目送审、配合审计、协助决算审计等。
专项咨询服务
■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服务、货物的招标代理等【不包含招标人现已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即全过程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2.3全过程咨询费:81.277万元 。
2.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符合要求的资料归档完整,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止。
2.5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6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7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经批准的概算投资额。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 监理 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6造价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7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三)其他: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监理专项咨询联合体一方)及其拟派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2 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5.3 发售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也可以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120950572@qq.com进行线上报名,联系人:吴瑾婷13777036450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华亿体育官网上发布。
5.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2年4月27日16时00分
6.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宁波市鄞州区丁香路116号 )115室进行开标。注:因疫情原因,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门口(招标人指定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投标单位拟派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甬行码为绿码,且须全程戴好口罩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现场管理。递交投标文件现场联系人吴瑾婷,联系方式:13777036450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开标顺延,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时间为准。
招标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亿体育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联 系 人: 陈文昌、吴瑾婷、周旭东
电 话: 0574-87284375
传 真: 0574-8768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