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绿化养护项目已由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部、江东水厂、东钱湖水厂、毛家坪水厂合计总面积为211127平方米(公司本部10000平方米、江东水厂46700平方米、东钱湖水厂80856平方米、毛家坪水厂73571平方米)的绿化日常养护(含公司本部景观花卉定期更换6次,6000株/次)。
绿化养护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20(含)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养护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养护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时间或金额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相关原件开标时备查。
注:绿地指城市干道、公园、单位绿地,不包含高速公路绿地。
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4日9:00至2021年11月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www.nbwater.com)、华亿体育(/)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华亿体育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系人:周旭东、陈文昌
电话:0574-87284375
传真:0574-8768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