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1110111)
本招标项目“排水记忆”展厅室内施工工程已由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华亿体育,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福明净化水厂(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
招标控制价:1746585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排水记忆”展厅室内施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装修、电气、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2发售地点:华亿体育【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联系电话:0574-87284375。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李惠利中学斜对面)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附近的停车位较紧张,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出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