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11101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丰净化水厂中控生产工控系统一二三期升级整合工程已由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华亿体育,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长丰净化水厂厂区内。
招标限价:670000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长丰净化水厂中控生产工控系统一二三期升级整合工程,包括将一期、二期、三期的中控系统进行整合;新增数据库、SCADA服务器;对原有客户端电脑内存扩充;Intouch组态软件新增及升级;客户端操作系统;数据校对调试。(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目标要求:
1、保障污水厂正常运行,满足长丰净化水厂的需求和城市发展的需要;
2、对一期、二期、三期中控系统整合为一个中控系统,对监控画面、风格、报警、趋势等重新设计,提升污水厂运行效率,为实现“智慧排水系统”打下基础;
3、搭建中控系统C/S架构模式,保证污水厂稳定运行。
安全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5日至 2021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经审查符合要求,领取招标文件。超出上述报名期限的或未能提交上述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发售地点:华亿体育【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联系电话:0574-87284375。
4.3售价:工本费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温馨提示:资料费仅收现金,报名单位请提前准备,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网上转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李惠利中学斜对面)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附近的停车位较紧张,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出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华亿体育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亿体育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 系 人: 周旭东、陈文昌
电 话: 0574-87284375
传 真: 0574-8768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