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1050027)
1.招标条件
根据项目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要求,对2021年机电设备维修安装工程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人为华亿体育。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量:预计在服务期限内需入围单位共同承接的施工造价约135万元,其中南区污水处理厂约45万元、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约19万元、新周污水处理厂约20万元、北区污水处理厂约30万元、鄞西污水处理厂约15万元、泵站运营分公司约6万元。
项目量具体视实际工程量而定,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项目实施地点包含招标人下属的南区污水处理厂(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518号)、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宁波市江东北路599号)、新周污水处理厂(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龙港公路222号)、北区污水处理厂(宁波市镇海区海天中路3889号)、鄞西污水处理厂(宁波市海曙区万金路1055号)、泵站运营分公司(宁波市中兴路228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入围单位数量:5家,若有效投标不足6家则本项目重新招标。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 符合单次派工单工期要求,具体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
服务内容:2021年机电设备维修安装工程。
招标范围:选定入围单位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机电设备维修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公司的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2月、3月社保证明。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9:00-11:00、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至华亿体育【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温馨提示:报名费仅收现金,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4.3报名单位报名时随带如下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超出上述报名期限的或未能提交上述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www.nbgz.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华亿体育、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人:华亿体育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 系 人:周旭东、陈文昌
电 话:0574-87284375
传 真:0574-8768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