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资金来源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宁波市宁东水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亿体育。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1项目概况:大嵩片区水资源配置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大嵩水厂梅溪水库引水工程、韩岭引水及大嵩水厂工程、大嵩水厂出厂管线工程。
2.2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2.3招标范围:根据最新的技术导则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相应所有检测(具体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
2.4服务内容及最高限价:680400元。
2.5进度要求:根据招标人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大嵩水资源配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及完成报批工作。评价报告提交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评价报告送审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 9:00起至2024年5月18日 23:59 时(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华亿体育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宁东水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新河路348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亿体育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 系 人: 周旭东、陈文昌
电 话: 0574-87284375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蒋依玲
联系方式: 0574-87865993